机关党委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等。
具体职责:
1.宣传执行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贯彻落实校党委、校行政的决策部署。
2.加强机关党的建设,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,提升党建工作质量,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3.强化理论武装,做好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4.夯实机关党组织建设基础,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,做好党员发展、换届选举、先优评选、组织关系接转、党内信息统计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。
5.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任务,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,营造风清气正氛围。
6.深化机关作风建设,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倾听师生意见建议,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。
7.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机关干部选拔任用、教育培训、日常管理、考核奖惩等工作;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聘任、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等工作。
8.做好机关统战工作,指导支持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。